摘要:通过发展农村电商带动农户增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但不同区域小农户参与电商市场交易的能力存在异质性,而且这种能力被不同程度地剥夺。本文基于能力贫困理论,提出西部脱贫地区小农户参与农产品电商市场交易的“有限能力”概念,在此基础上,构建“政府赋能数字赋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以重庆市秀山县为例,阐释西部脱贫地区小农户有效对接农产品电商市场的机制与路径。研究表明:第一,西部脱贫地区受要素禀赋限制,难以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自下而上”的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应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耦合作用,创造制度环境,降低交易费用,提供正外部性补偿,以激发市场活力,实现“自上而下”的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包容性电商价值链,破解有限能力小农户对接农产品电商市场面临的机遇不足难题;第二,农产品电商产业集聚发展会促进价值链的转型升级,进而通过组织化实现有限能力小农户对接电商产品市场,使其获得产业增值收益;第三,农产品电商产业集聚发展还会引致价值链的高度专业化分工,进而以兼业化实现有限能力小农户对接电商要素市场,使其获得要素交易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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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20077/j.cnki.11-1262/f.2023.04.004
专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题:农业经济;贸易经济;市场研究与信息
分类号:f724.6;f327
《中国农村经济》. 20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