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江海学刊》2004年第6期
「作者简介」王成斌,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农民外出就业,是社会结构诸多因素与行动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社会结构的不均衡,形成了农民流动的“推一拉”力。新的和不断调整的制度安排,使农民向外地流动成为可能。农村居民之间相对经济地位的竞争,越来越成为农民外出就业的强大动因。
区域和个人条件的不同,使农民外出就业呈现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把结构和行动联结起来的是理性——包括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外出就业的行动,维持和再生产了结构性要素,促进城乡关系结构的改变和乡村社会的变迁。
「关键词」农民/外出/就业/社会结构/行动主体
引言
社会结构如何影响农民外出就业,农民外出就业又如何反作用于社会结构,是社会学十分关注的问题。影响农民外出就业的结构性要素,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社会结构的不均衡;(二)新的和不断调整的制度安排;(三)乡村“小传统”或“地方性知识”;(四)家庭和个人的经济、人力、政治、社会和文化资本。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均衡,形成了“推—拉”农民外出就业的巨大力量。新的和不断调整的制度性安排,消除了政策、法律、制度乃至文化上的障碍,使农民向外地流动成为可能。乡村“小传统”或“地方性知识”影响农民能够想到和获得的发家致富的路子,可以解释农民外出就业的地区性差异。家庭和个人的经济、人力、社会、文化资本决定着适合每个农民的出路,可以解释农民外出就业的个体差异。
单纯从结构上探讨农民外出就业的原因容易把人看成是社会结构或制度安排的被动接受者,是一个简单的“刺激—反应”模式,而不是看成一个积极的“主体—实践”模式。作为行动者,农民的主体性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没有结构性要素提供的资源和规则,农民不可能实施外出。反之,如果没有农民自发自觉的外出愿望和利益要求,结构提供的资源和规则也难以转化为外出就业的行动。
把结构性要素转化为“行动”,联结点是“理性”。农民是在对一系列结构性要素进行理性分析基础上,作出自己的行动选择。这种理性,不仅仅是生存理性,还出现了向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拓展的趋势。
农民外出就业的“行动”又反过来影响社会结构——促进城乡关系结构的改变和乡村社会的变迁。这就形成了“社会结构”与“行动主体”的交互作用。正如吉登斯所说:“作为人,我们可以选择,而不是简单地对周围的事件做出被动的反应。跨越‘结构’与‘行动’取向之间的鸿沟的方法是要认识到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我们能积极地作用和反作用于社会结构。”(注: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47页。)“结构可以概念化为行动者在跨越‘空间’和‘时间’的‘互动情境’(context )中利用的规则(rules )和资源(resources )。正是使用这些规则和资源,行动者在空间和时间中维持和再生产了结构。“(注:乔纳森·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下),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70页。)农民在外出和转移过程中总是不断反思自己的行动,改变自己的目标,同时也改变了自己。这些行动的后果,常常是当初的制度安排的设计者所未曾预料的。
上述概念关系,可以用下列示意图表示:
为从实证角度研究这一问题,笔者在江苏省海安县曲塘镇兴曲村对该村民外出就业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兴曲村是一个依靠村民外出就业而发展起来的村庄。据统计,2003年,兴曲村村民人均收入为3633.56元,其中向县外转移劳动力的劳务收入占到1089.04元/人。(注:引自曲塘镇农村经济服务站的《海安县2003年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年报》。)2004年6月,笔者共抽样调查了126个外出就业农民和150个农户,并个别访谈了56人。在抽样调查的150个农户中,128户有人在外地务工或经商,占样本数的86%.平均每个农户有1.14人在外地就业。该调查从一个侧面验证了本文的理论假设和基本观点。
社会结构的不均衡
从古典和新古典主义的“均衡”范式来看,人口流动是资源分布不均衡引起的。如索罗金认为,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永久性的、全球性的,因而也是社会性的不平等,由此引起了社会流动。在中国,同样存在着社会结构的不均衡或不平等。
(1)农村劳动力剩余和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活了生产力中劳动者的因素,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再加上现代农业科技手段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替代作用,减少了农业生产对活劳动投入的需求,使本来就存在的耕地少、劳动力剩余的矛盾显现出来。在1980年代,兴曲村农业生产的主要环节如耕种、施肥、除草、收获、加工、运输等多由青壮劳动力来完成。到了1990年代中后期,这些农活基本由机械作业,除草剂广泛使用,农家肥更多地被化肥所代替,不仅减少了对劳动力的需求,而且减轻了劳动强度,使老年、妇女、孩子胜任农业生产成为可能。外出就业人员在大忙季节也不一定需要回来了。农村劳动力由季节性剩余转变为常年性剩余,由弱劳动力剩余变为强劳动力剩余。以兴曲村某农户为例,一个人承包耕地1亩,夏季种植水稻,包括耕地、插秧、施肥、喷药、灌溉、收割在内约需投入15个劳动日,冬季种植小麦,包括耕地、播种、施肥、喷药、收割在内约需投入10个劳动日,共投入25个劳动日。一个3口之家承包3.5亩地,只需要投入八、九十个劳动日。劳动力剩余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发展以及城市居民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更是具有吸纳外地劳动力的需要和能力。这对农村劳动力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
(2)城乡差别加大,农业比较收益下降
农村劳动力剩余并不必然引起农民外出就业。农民外出就业的动力来自于城乡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尽管改革开放的前十几年特别是由于改革率先从农村展开,使得农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但1990年代以来,农民的收入增长进入一个低谷期。以江苏省为例,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1997年的1.76∶1,扩大到2003年的2.19∶1.(注:引自《江苏省2004年农村工作会议文件之三》。)有研究表明,如果不考虑政策的影响,城市居民收入每高出农村居民1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向工人阶层转化的概率大约要增加1.6倍。(注:刘精明:《现代化背景下中国农民的职业流动研究》,载《农民工——中国进城农民经济社会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9页。)
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比较收益下降。从表1可以看出,一亩地大概可以收入1900斤谷物,折合人民币1070元,扣除农业投入和上缴税费,剩下相当于400多元的谷物,只能勉强维持一个人一年的口粮,日常的零花钱都没有。随着农业的现代化,每亩地需要投入的劳动力越来越少,需要投入的资金却不断增加,耕种、收割、化肥、农药,无一不需要花钱。
公益劳动也常常以资代劳。这些都使得“钱从哪里来,人往何处去”的问题更加突出。抽样调查中,在回答“您去外地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种田赚不到钱”是累计频数第二多的选项(参见表2)。
(3)农民相对经济地位的竞争
农民相对经济地位的竞争越来越成为农民外出就业的强大动因。这是笔者在兴曲村调查得到的一个结论。在抽样调查中(表2),在回答“您去外地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时,“赚钱盖房子”是频数最多(68人次)的选项。曹锦清在河南农村调查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并称这一需求成为促使乡村劳力,尤其是青年男女向外流动的一个强大动因。(注: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63页。)
在建房动机调查中(表3),有60人次回答说“周围人家都盖了”,占样本数的40%,是频数最多的选项。有21人次选择了“要个面子”。可见盖房子很主要的一个动机是攀比和炫耀。
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呢?笔者认为,斯塔克(stark and taylor,1991)的相对经济地位变化假说对于研究兴曲村农民外出就业的动机是有解释力的。按照这一假说,农民流动不仅受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动,还受到农村户与户之间收入相对差距的影响。而农民的盖房子竞赛,无疑是相对经济地位竞争的显著标识。
新的制度安排
制度体系是社会结构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前,农村劳动力剩余、城乡差别、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但原有的制度体系严格控制农民外出。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改革、创新、调整我们的制度体系,为农民外出就业提供了可能。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活了生产力中劳动者的因素,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仅如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适应社会结构的新的制度安排打破了旧的束缚,使农民把自己的生存价值和社会位置与自己的追求和努力联系起来,这正是社会学所说的社会地位与财富的积累由先赋性向自致性转变,这样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摆脱了村落的自然地理局限和种植业局限,农民的社会地位和发展空间开始以整个社会为舞台,这个舞台改变了农民思考问题和对自己生活意义定位的传统狭隘眼界,促使农民的劳动在与市场需求更密切的结合方面寻找和开拓可能的和潜在的发展空间。
(2)允许农民流动
国家对农民流动的政策经过了一个由控制流动,到允许流动,到控制盲目流动,到规范流动,再到公平流动的过程。1983年以前,国家的政策仍是“严格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
农民要致富,首先是就地办起了乡镇企业,自发地向二、三产业转移,成为“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民工。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扩展到城市,城里的二、三产业大步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政策上“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于是就出现了“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农民工,1989年前大约有3000万人。1989~1991年国家经济调整,政策上“控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减轻城镇就业压力”,约有1000万进城农民工被压缩回农村,乡镇企业也由于紧缩政策贷不到款而陷入不景气的局面,削弱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经济进入了高速增长期,劳动力需求大增,且国家取消了粮票等票证。据有关方面统计,1995年外出就业农民已超过5000万,2002年发展到9460万。近年来,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越来越鼓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特别是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赋予城乡统筹就业以新的具体的含义,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同时积极推进诸多方面的配套改革。农民流动仍有不少障碍,但在总体上,制度安排越来越宽松、越来越开放、越来越促进和保护农民外出就业。
(3)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这是一项特别重要的政策制度。正是这样的制度性安排,拉大了收入差距,也使得农民在面对城乡差距和乡村内部的差距时,通过外出就业谋取更多的收入。这样的制度安排也使得发财致富成了一种文化目标。包括农民在内的每个社会成员都受到这种文化目标的强力影响。
区域环境和个人条件的制约
一个地区的农民是否外出就业,外出选择什么样的职业,与该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条件密切相关,与社区大多数人的选择密切相关,与地方的历史传统密切相关。这也就是有学者所说的“小传统”或“地方性知识”的作用。因为一个村民想发财致富、想外出就业,他的路径选择不可能凭空产生,他只能依据自身的条件,向社区其他成员习得这方面的知识、信息、技巧。这主要表现在:(一)基础条件。经济社会条件发达的地区,村民不会选择到落后地区就业(少数经商者除外)。反过来,如果条件太落后,缺乏最起码的资金、信息、技术,也制约农民外出,甚至难以产生外出的意愿。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越是处于中间状态的地区和个人,越是具备流动的经济社会条件,越是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流动就越活跃。兴曲村农民外出就业蔚然成风,是与其居于中间状态的经济社会条件密切相关的。
(二)优势条件。我们在兴曲村调查中看到,南通之所以成为海内外有名的“建筑之乡”,与该地区的优势条件密切相关。早在计划经济时代,兴曲村就有一批能工巧匠,如木匠、瓦匠、漆匠、石匠、草匠(盖草房)、铁匠(做小型铁器)、篾匠(做竹制品)、箍桶匠(箍洗脚盆、马桶等)等等。这些人在那个时代的生活水平就略高于纯农户,而且是合乎当时体制的流动劳动力。这成了改革开放后建筑业迅速发展的技术基础。
改革开放初期,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步解决了衣食问题的农民最迫切的需要是改善居住条件,将破旧的、需要经常换盖的土坯墙、麦秸顶的草房翻建成漂亮、耐久的砖瓦房。
与此同时,一批高考、中考落榜的初、高中毕业生(尽管已恢复高考、中考,但升学率仍然很低)纷纷拜师学艺,成为建筑业的技术工人。本地的民房建筑为后来县、乡(镇)组织建筑工程队向城市进军锻炼、培养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技术和资金。农村建筑队的民工肯吃苦、效率高、质量好、价格低,有的还在争项目的过程中“给回扣”,这样,它们在竞争中击败了许多城市国有或集体的建筑队。
(三)历史传统。农民外出到何处,与区域位置和历史传统密切相关。湖南、四川、江西等地的农民到广东的较多,安徽农民到江、浙、沪的较多,河南农民到北京的较多。在苏中、苏北,解放前以及改革开放前就有到上海、苏南等地谋生的传统。兴曲村有一段民谣:“全家吃完了下江南,夫妻俩,一个拿篙子,一个撑船。”经过多年的拓展,兴曲村村民外出就业的地区已十分广泛,遍及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在调查的126个村民中,在上海工作过的人最多,为84人,其次为江苏本省(54人)、北京(32人)、山东(23人)。
农民外出就业不仅受到宏观的结构性需求的制约,不仅受到区域条件的影响,还要考虑家庭和个人的具体条件——所拥有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力资本的制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同一个村子村民外出就业情况的差异性。
对于具有较强经济、政治、文化、人力等资本或者说相对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和个人来说,外出就业的机会成本高,会倾向留在家乡工作。反之,对于经济、社会、文化地位处于绝对差距地位的贫困农民,缺乏基本的人力、技术、教育和社会资本,会失去外出就业的基本能力。在兴曲村调查的150个农户中,有22户没有人在外地就业。这些没有外出的村民基本属于下列情况:岁数大、不识字,更没有技术、没有本钱。有的外出吃了苦头,再也不愿外出了。
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
面对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城乡差距、农业比较收益低、乡村相对经济地位竞争等挑战和新的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机遇,结合地区特点和家庭、个人的条件,农民必须理性地考虑两个连在一起的问题:“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
第一种选择是就地消化,调整农业结构,将粮食、土地和劳动力转化为资金,在从事粮食生产的同时搞多种经营,种植经济作物、发展养殖业。兴曲村不少农户或腾出田地种植桑树、杨树等经济作物,有的办起了养鸡场、养猪场。种植经济作物的收入要高于种粮,特别是种植桑树养蚕卖茧成为农户的重要的收入来源。以农户石××为例。家有桑地1.4亩,在2003年,主要投入包括:蚕种160元,化肥240元,农药20元,蚕药80元,蚕具等20元。卖蚕茧共得2400元,扣除投入520元以及分摊到耕地上的农业税等费用约240元,可得1640元,高于同样面积的种粮收入(约580元)。另外,养鸡、养猪也是重要的收入来源。但种植经济作物和家庭养殖在上规模方面遇到不少困难,且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第二种选择是就地转向非农产业。兴曲村有的村民进入了农副产品的加工、运输等非农领域,成为个体户或私营企业主。有的则到乡镇企业(包括集体和私营)企业务工。但兴曲村及曲塘镇的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不景气,个体和私营的乡镇企业尚处在初始阶段,很难吸纳大量的劳动力。
第三种选择是外出就业。从上海到南京蓬勃发展的城市群急需大量的劳动力和农副产品。兴曲村既有奔赴城市和开发区的建筑大军,又有把粮食和禽蛋等农副产品贩运到上海、南京、苏州等大城市的运输大队,还有到上海和苏南纺织、电子等企业的打工妹。
在1990年代,不少人称外出就业的流动农民为“盲流”,这实在是谬误。农民外出就业不仅是理性的判断和选择,而且是一个不断进行判断和思考的过程,由此纠正、改进外出就业的区域和职业。形式主义经济学家舒尔茨(t.schultz )曾从人力资本投资的角度研究人口迁移,认为迁移的发生是因为个体期望从迁移中得到大于迁移成本的收益。这种依据是预期的而不是现实。一旦转化为现实利益,又催生新的期望。“外出赚钱——很好——带动更多的人外出赚钱——更好”,这就是一个不断扩大、良性循环的动态过程。
对于农民外出就业的理性,向来有“生存理性”还是“经济理性”之争。有学者认为,农民外出就业,是一个理性地寻求生存和发展机会的过程。有学者认为,传统社会经济行为“植根”于社会关系,如古代的“互惠”关系,并非取决于市场和追求至高利润的目标。有学者认为,农民就是有商品交换,也是“出于生存的交换而不是出于谋利的交弧!盓 ·r·沃尔夫认为:“农民的主要追求在于维持生计,并在一个社会关系的狭隘等级系列中维持其身份。因此农民不像那些专门为满足市场而生产、并在广泛的社会网络中置身于竞争之中的耕作者。”(注:秦晖:《农民问题:什么“农民”?什么“问题”?》,《方法》1998年第8期。)但很多经济学家则认为经济理性具有普适性,只要有外部刺激,农民照样可以走出他们的“生存逻辑”,做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事实上,这两种分析并不矛盾。按照马克思的理解,理性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而是由生产活动和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农民特有的小所有者、小生产者的生存方式决定了他们的理性逻辑——小农意识。这首先上有一个选择的机会成本问题。土地依赖是一个核心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苏南、温州等越是人多地少的地方,农民越是努力向工商业转移、向外地转移的原因。而一些从事工商业发了财的人,大都又回到老家买地、盖房子。从文化传统看,儒家的中庸哲学、佛老的无为思想、“陶渊明式”的知足常乐的生活态度,不仅在农民身上有,在其它社会阶层身上也有,也许这是中国几千年农业社会在文化上的反映。事实上,依赖土地生存的传统农民与用土地谋求最大利润的现代农民是具有完全不同意义的,后者更具有资本家或产业工人的规定性。现代意义上的经济理性是建立在机器大工业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会出现现代农民(farmer)——使自己的土地、劳动进入开放竞争,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在更小风险的基础上追求更大利润。
所以,农民外出就业不仅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且是一个由生存理性向经济理性发展的过程。这种理性表现为务农和外出就业的比较收益,表现为外出就业选择不同行业的比较收益。第一代外出就业者所从事的建筑业等职业与农业一样苦、脏、累,他们几乎没有计较体力上的消耗,只是谋求比务农更高的收入。但发展到今天,不少打工者已开始计算劳动力成本。他们不满足于卖苦力,而依据自身的条件选择职业,增加在生产设备、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谋求以更轻松的劳动获取更高的收益。在所调查的兴曲村126名外出就业者中,已有25人成为个体或私营老板,还有15人成为企业的管理和技术骨干。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产生拥有一定资产的企业家,产生现代意义上的经济理性和资本主义精神。
农民外出就业,不仅从生存理性向经济理性转化,而且向社会理性拓展,不仅仅成为一种生存的手段、赚钱的手段,更成了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出去是正常的、不出去是不正常的;在外是经常的,回来是短暂的;出去很习惯,回来反而有些别扭了,就像做客一样,换上平时很少穿的好衣服,在村子里蹓跶.年轻的打工者往往是从学校一毕业就开始打工,对许多农活既不会干,也不想干。幸好农业的现代化已使那点土地上的体力劳动变得微乎其微。在兴曲村的抽样调查中,“习惯了外出生活”是村民外出就业的第三大原因。王春光在一项调查中也发现,有18.80%的第一代(排在各种原因的第二位,赚钱排在第一位)和27.42%的新生代(排在各种原因的第一位)说“外出就业的原因是习惯了外出生活”(注: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外出动因与行为选择》,载《农民工——中国进城农民经济社会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版,第199页。)。所以,穷已不是外出发展的首要理由。正如黄平所说:“除生存冲动,是外出的基本动机外,改换生存方式的冲动是另一动机。这意味着青年农民对乡土观念的背弃。”(注:黄平:《寻求生存——当代中国农村外出人口的社会学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对结构的维持和再生产
按照吉登斯的观点,行动是可以维持和再生产结构的。20多年来,长时间、大规模的农民外出就业,已成为城乡关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当年,政府、学术界、舆论对“民工潮”和“盲流”是一片惊呼和恐慌。今天,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面对并采取措施保护外出就业农民的利益。农民外出就业对结构的“维持和再生产”,不仅是赢得了社会支持,而且在维持、改进、完善、发展社会结构,动态地促进社会结构的变迁,并影响行动者自己的思维。这主要体现在:1.农村仍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地转移剩余劳动力的空间有限,大量迁居城市还不具备条件。“钟摆”式的农民外出就业仍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路径。
2.农民外出就业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坚冰,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行政主导的城乡二元结构正在转化为市场主导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的比较收益下降,更多地依赖外出就业的收入。
3.农民外出就业本身成为推进制度改革的动力。尽管也有不少有良知的学者呼吁、支持,但更主要的是外出就业农民在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如有的农民为争取拖欠的工资而冒险爬上吊车或电线杆,有的到政府上访、到法院告状。这些抗争,促进了中央和地方出台一系列政策制度,为农民进城就业或迁居城市扫除障碍,下决心解决民工子女入学难和拖欠工资等问题。
4.农民外出就业改变了乡村社会的面貌,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乡村生活的城市化,形成新的“小传统”或“地方性知识”。农民外出就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家庭和个人的经济、人力、政治、社会和文化资本,使外出就业上升到一个新层次、新水平。
5.农民外出就业还改变了农民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前文所说的,农民的思维由生存理性向经济理性、社会理性拓展,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与长期的外出务工的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